2020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簡章2020( 二 )


第八章其它說明
第十八條 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法定代表人、院長黃杭娟 。
第十九條 被本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報到須知》中的規定,按期到本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后,將對新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
第二十條 杭州市戶籍以外的錄取新生,可自愿隨遷戶籍關系,戶籍要遷入學校的,憑《錄取通知書》和《戶口遷移證》于報到后次月內將遷移相關材料交學校辦理 。
第二十一條 部分非表演類專業學生,根據教學計劃需要,將安排在學校東冠校區學習和生活 。東冠與校本部之間安排校車定時定點往返,距離約3公里 。
第九章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
第二十三條 招生計劃、招生進程安排等以學校招生網公布信息為準 。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571-87150181、87150116、87150089
傳真:0571-87150079
網址:https://www2.zj-art.com/zhaosheng/
電子郵箱:zjartzjb@sina.com
微信公眾號: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通訊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18號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編:310053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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