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貨車通行證辦理指南 蘇州貨車通行證辦理指南下載( 二 )


(2)核定比例 。審批人員將按照本通告規定的原則核定申請單位或個人通行證發放比例,并將電子通行證發放至申請人賬戶 。
(3)激活使用 。運輸單位或個人登錄管理系統,完成電子通行證與車輛號牌、駕駛員手機號碼對應管理,初次綁定駕駛員將收到通行證綁定短信通知,如運輸單位或個人可以根據車輛調度情況更換通行證登記的車輛號牌,被取消通行證的駕駛員將收到通行證取消短信通知,新的車輛駕駛員將收到通行證綁定短信通知 。駕駛員可以通過手機號碼登錄系統獲得電子通行證,以便在民警查驗時出示 。不在通行證發放計算基數范圍內的車輛無法進行登記,未按照規定登記激活車輛號牌的貨車通行證無效,不得使用 。
使用規定
(一)申請單位或個人必須完成通行證綁定車輛號牌和駕駛員手機號碼操作,駕駛員需主動出示電子通行證配合民警執勤執法 。
(二)城市快速路、現代大道、星湖街、星港街、環太湖大道、相城大道、太湖路、有軌電車沿線、水源保護地等另有禁行規定的道路禁止通行,對于另有禁止通行規定的道路或區域應咨詢道路或區域管轄交警大隊,取得通行許可后方可通行 。
(三)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使用貨車通行證的,將會同其他職能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
其他告知
2021年3月1日起,運輸單位或個人通過“蘇州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中的“微服務”?“掌上辦事”?“交警”?“貨車長期通行證”或通過“蘇州交警”微信公眾號中的“微業務”?“業務辦理” ?“貨車通行證”欄目進行在線注冊 。注冊時需核實單位車輛信息,請申請人提前準備充分 。受理情況會以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申請人可在微信公眾號中實時查詢審批狀態并在線留言與審批人員進行溝通 。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申請人可至車輛管理所5號業務樓貨車通行證辦理窗口現場咨詢 。申請單位和個人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本年度提出通行證申請后一次發放完畢,多次申請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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