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永嘉出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33條措施

溫州永嘉縣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33條措施
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
1.加大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力度 。
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
2.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 。
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 。制造業中型企業延緩繳納比例50%,制造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比例100% 。
3.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
4.擴大地方“六稅兩費”減征范圍 。
按照50%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
5.加大中小微企業所得稅減稅力度 。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折舊為3年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 。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 。
6.實施服務業等行業稅收減免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加計10%、15%,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免征公交和長途客運、輪客渡、出租車、城市輕軌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 。
7.延續降低費率和社保返還政策 。
根據國家和省政府部署,落實好階段性下調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
8.水、氣費緩繳 。
對受疫情影響且繳納水、氣費用困難的非居民用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除外),不停止供應,可由用戶申請辦理延期繳費 。具體辦法由縣水務集團、縣管道燃氣經營公司制定 。
9.減免房屋租金 。
非國有工業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縣屬國有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依申請并經審核后給予減免三個月租金,從第二季度開始實施 。轉租方為國有企業的,減免與實際經營承租方簽訂的合同全額租金,并由轉租方負責減免溢價部分;轉租方為非國有企業的,國有房屋出租單位應與轉租方協商,多方簽訂協議,確保將減免租金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方 。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直接減免租金至實際經營承租方 。市場主體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疫情風險等級發生變化的,相關減租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 。積極鼓勵倡導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物業租金 。
10.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
受疫情影響企業經營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待經濟效益好轉后恢復正常繳存或補繳緩繳金額 。補繳緩繳的,不影響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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