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表 泰安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服務指南( 二 )


小微企業申請所需材料:1.法人身份證;2.營業執照(副本);3.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類別證明;4. 企業與招用符合條件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5. 職工花名冊(需注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學歷、是否已婚、是否新招用等信息,其中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需注明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起始時間); 6. 財務報表(上一年度和近三個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7.《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表》(或《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續貸資格認定表》) 。以上材料第1、2、3、4項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第5、6、7項及1、2、3、4項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其中,第7項可從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后填寫,企業法人簽字由授權代表人簽字的,需出具企業法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的授權書 。
▲第二步,資格審核通過后,到擔保機構進行反擔保 。
資格審核通過后,市直和岱岳區可到“泰安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進行反擔保,泰山區可選擇“泰安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或“山東盛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進行反擔保 。
1.泰安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0538-5361976、5361975、5361991,地址:泰安市創業大街45號 。
2.山東盛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18264816166,地址:泰山區迎春路18號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盛鼎擔保窗口
▲第三步,擔保機構反擔保后,到其經辦合作銀行審核放款 。
五、資格審查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及溫馨提示
1.同一法人不能在同一貸款期限內同時申請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
2.個人在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幫扶、失業金待遇領取等政府幫扶政策期間,不能同時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
3.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后,未進行就業登記的個人,應及時進行就業登記 。
4.小微企業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手續要規范完整,招用前核實相關信息(如:學歷、辦理失業登記等情況),招用后應及時做就業登記 。
附件: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范圍的人員
主要為14類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澳臺來魯創業青年,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其他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 。注:財金〔2020〕21號文件,新納入符合貸款條件的6類人員(一是符合貸款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二是貸款購車專門用于出租運營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三是貸款購車加入網絡約車平臺的專職司機;四是創辦出租車、網約車企業或其子公司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五是依托平臺就業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六是入駐我省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自2020年4月17日納入支持范圍,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已進行失業登記的城鎮常住人員,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時已創業并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城鎮常住人員視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
2.就業困難人員:是指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申請時在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系統無法查詢的,需提供相關材料 。
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是指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不含政策性安置就業或已被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招錄用的退伍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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