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天津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公告( 二 )


(二)競買人應妥善保管競價保證金繳款憑證 , 該憑證將作為查詢及辦理相關手續的依據之一 。
(三)競買人采用跨行、異地繳付競價保證金的 , 繳款所需支付的手續費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
(四)此次競價保證金只對應此期競價 , 未成交競買人的保證金將由本中心按規定退還 。若要參與下期競價的 , 需按下期競價公告規定時間重新繳納競價保證金 。
【2023年4月天津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公告】已繳付競價保證金的競買人 , 須在繳付競價保證金后的第1個工作日13:00后 , 通過競價系統查詢競價保證金繳付信息 。
上期競價活動中選擇“續繳保證金”的競買人 , 本次競價無需再次繳納保證金 , 但仍須在當期競價保證金繳付起始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13:00后 , 通過競價系統查詢競價保證金繳付信息 。
競買人需要辦理競價保證金繳付信息核對和更正事項的 , 應到渤海銀行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 辦理時間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 2023年4月21日 止各營業網點營業時間內 。
七、競價資格激活及續繳保證金
競買人應在 2023年4月23日至 2023年4月25日競價結束前在競價系統進行資格激活 。
競買人可在資格激活階段選擇續繳下期競價保證金(以下簡稱“續繳保證金”) , 即:如果本期競價成功 , 競價保證金退回;如果本期競價不成功 , 競價保證金將自動轉為下期競價保證金 。續繳保證金的條件及保證金退還說明:(1)通過資格審核的競買人可在資格激活階段選擇是否續繳保證金;(2)如續繳保證金選項中選擇“否” , 競價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將按照本公告相關規定退還;如續繳保證金選項中選擇“是” , 競買人競價成功后 , 競價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按照本公告規定退還 , 競買人競價不成功 , 本期競價保證金將自動轉為下期競價保證金;(3)續繳保證金有效期為一期 。
八、競價保證金的退還
根據是否通過資格審核及是否成交 , 競價保證金分兩個時間段退還:
(一)未通過資格審核和未成交競買人的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 , 由渤海銀行于2023年5月6日前退還 。
(二)已結清成交價款買受人的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 , 由渤海銀行于2023年5月10日前退還 。
因競買人賬戶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競價保證金退還不成功的 , 本中心將于次月20日前在競價系統中發布尚未收到競價保證金退款名單 , 競買人可按名單要求辦理資料變更手續及退款手續 。
九、成交價款的結清
買受人應當在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三個工作日內結清成交價款 , 有關繳納流程詳見《》 。買受人需在稅務局網上服務系統開放時間及辦稅服務廳營業時間內辦理有關繳款手續 , 具體請參照相關網站(http://www.tjsat.gov.cn)公示 。未按照競價公告規定繳清競價成交款的 , 視為其放棄增量指標 , 競價保證金本息不予退還 。
十、指標證明文件的獲取
已結清成交價款的買受人 , 可于2023年5月6日起 , 在天津網上辦事大廳自行下載打印指標證明文件 , 或者到政務服務窗口領取指標證明文件 。
十一、其他事項
(一)競價活動全程將在司法部門公證處的監督下進行 。
(二)天津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的相關詳細事項 , 可登陸競價系統查詢《天津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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