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經濟 農業、手工業、商業飛速發展( 二 )


商業發展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加上江南河流縱橫,水上交通方便,為商業發達提供了基礎和有利條件 。士族豪強兼并土地,官府賦稅徭役繁重,許多中小地主和農民被迫從事商販活動 。貴族官僚有免關津稅特權,在任期屆滿時帶著大批貨物作為“還資”,然后轉販各地 。官府征收租調要農民折錢交納,農民被迫出賣自己僅有的農副產品 。因此,南朝出現商業畸形發展的現象 。當時南方的重要城市有建康、江陵、成都、番禺(廣州)等地 。建康是東晉南朝的政治中心,也是長江下游的經濟中心 。這里“貢使商旅,方舟萬計” 。蕭梁時期,建康城內有居民28萬 。城內有四個市,秦淮河北有大市和小市十余處 。會稽、吳郡、余杭等地也是“商賈并湊” 。番禺是海外貿易中心,南洋各國,以及天竺、獅子國(斯里蘭卡)、波斯(伊朗)等國的商船,“每歲數至”,或“歲十余至” 。江陵“當雍、岷、交、梁之會”,商業也較發達 。成都不僅商業繁盛,而且也是高級絲織品的重要產地 。市場上既有奢侈品,也有普通的生產、生活用品 。商賈小者坐販于列肆,大者轉運于四方 。商稅是南朝收入的大宗 。東晉、南朝都注意貨幣鑄造,但幣制混亂,數量不足 。
【南北朝經濟 農業、手工業、商業飛速發展】自耕農民自耕農是當時農業生產的重要力量,是封建政府榨取的主要對象 。他們對政府的負擔有租調、雜稅、徭役三大項 。宋、齊時的田租大概沿襲東晉后期的制度,即口稅米五石 。戶調剝削,在宋孝武帝規定:“天下民戶,歲輸布四匹”,歲輸布四匹,只是每戶農民應納戶調的平均數目,征收時仍采取“九品相通”的辦法,即事先評出戶產,定出戶等,然后再依照戶等的高低分派 。在戰爭時期,一般農民也有兵役負擔,各種徭役更是隨意征發 。于是,許多自耕農破產流亡,越來越多地淪為士族田莊里的部曲和佃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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