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商學院今年招多少學生 溫州商學院2023年( 二 )


第十一條 學校將對考生的報考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依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學考)折算成績排序,按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14倍(同分帶入)確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若考生報考人數不足所報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14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獲得資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招生網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叭灰惑w”報名系統查詢 。
第五章 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
第十二條 網上報名:2023年3月1日—20日
公布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名單:2023年3月28日
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3月29日—4月5日
(未繳費視為放棄綜合測試資格)
綜合測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
(視各專業報名情況確定具體日期)
第六章 報考費標準:140元/人
第七章 綜合素質測試程序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形式,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須參加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各專業(類)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
第十四條 綜合素質測試考察范圍及方式詳見《溫州商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說明》
第八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十五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 。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
第十六條 綜合測試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所填報專業(類)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類)一致,否則無效 。
第十七條 學校按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并根據各專業(類)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成績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若仍相同,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第十八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25%+高考成績÷7.5×60%”計算形成 。以上各環節成績均按四舍五入原則取小數點后3位,再進行相應計算 。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折算分如下:
科目
A
B
C
D
其他科目
12
10
8
6
外語
15
12
10
6
備注: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等第計分方式與應屆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
第二十條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準 。
第二十一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專業(類)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類)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學校錄取的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類)不設單科成績要求,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
第二十二條 允許考生進校后參照普通類招生申請轉專業,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明文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情況除外 。具體以我校學籍管理公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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