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松山湖入學管理平臺 2023東莞松山湖中小學入學申請指南( 三 )


2.A2、A3類人員:可填報3個志愿學校,與公辦中小學學位安排方式一致 。
(二)中小學
1.A1類家庭戶籍學童:
(1)小學一年級采用多校劃片,戶籍地址在中部片區(萬科1號、虹溪諾雅、翔龍御湖居、長城世家、松湖花園、錦繡山河、教師村、和堂、中科公寓等小區)的家庭戶籍學童可選擇中心小學、第一小學、第二小學或第三小學;戶籍地址在南部片區(盛世山湖、教師村、中集智薈園、深業松湖云誠、松湖雅頌花園、萬科松悅花園等小區)的家庭戶籍學童可選擇實驗小學、第二小學或第三小學,深業松湖云誠、松湖雅頌花園的家庭戶籍學童可填報中心小學;戶籍地址在北部片區(保利、翠瓏灣、嘉宏、金域松湖、月荷居、聽湖居等小區)的家庭戶籍學童可選擇第一小學、第二小學、第三小學、北區學校(小學部)或南方外國語學校(小學部) 。
注:1.若第一志愿戶籍學童申請人數超過可提供的學位數時(或第二志愿超過剩余學位數時)抽簽安排學位,未抽中人員按第二、三志愿剩余學位情況順位安排 。
2.若家庭戶籍學童戶籍所在房產已由另一個家庭學童申請入學并被鎖定了對應學校,則該學童不能申請該鎖定學校小學學位,其就讀學校由園區實行統籌安排 。
(2)初中一年級可申請學校有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松山湖未來學校、松山湖實驗中學、松山湖北區學校、南方外國語學校(初中部) 。填報3個志愿學校,其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同時填報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和松山湖未來學校這兩所市直屬學校(該規則同時適用于A2、A3、B類人員的志愿填報),例:第一志愿填報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第二志愿則不能填報松山湖未來學校,反之亦然 。學位安排采取志愿優先原則,若第一志愿人數超過分配給A1類的學位數時(或第二、三志愿超過剩余學位數時)抽簽安排學位,未抽中人員按第二、三志愿剩余學位情況順位安排,若3個志愿均無錄取,由園區統籌安排學位 。
2.A2類集體戶籍學童:申請學位時可選擇3個志愿學校,學位安排根據學位數量、工作情況、居住地址等因素統籌安排到園區及周邊公民辦學校 。其中禮賓路2號集體戶籍人員按照先積分優先再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學校,積分方案詳見《松山湖義務教育階段集體戶籍人員積分項目和所需資料》(附件2) 。A2類積分計算出來后,將對外公布排名及分配給A2類人員各學校的學位數,讓家長進行二次志愿修改填報 。
3.A3類空掛戶人員:與禮賓路2號集體戶籍人員一同填報志愿及積分,按照先積分優先再志愿優先原則統籌安排到園區及周邊公民辦學校 。其中,家庭戶空掛的A3類人員,若戶籍在園區的家長方又在園區企業工作,可由企業審核后,納入該企業A2類積分人員名單 。
4.B類企事業人才:申請學位時可選擇3個志愿學校 。學位安排根據學位數量、工作情況、居住地址、積分排名等因素統籌安排到園區及周邊公民辦學校,如果一個企業(單位)有多名員工子女入讀同一個年級,采取“數量分配+自行安排”的方式 。(說明:假設某企業(單位)有10個小學一年級需求,直接分配A學校3個+B學校3個+C學校4個,由企業(單位)根據抽簽等方式自行妥善安排學位 。)
5. C類積分制人員:根據《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方案》執行 。
6.非起始年級學位:園區或周邊鎮街公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有少量學位,將根據空余學位和實際報名情況,統籌安排到園區或周邊鎮街公民辦學校 。
注:1.園區公辦中小學不存在直升政策,小學升初中須統一按園區當年入學政策申請(含松山湖北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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