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補貼匯總 連云港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南( 二 )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
在校及畢業兩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補貼條件:
首次成功創業,并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納稅 。
補貼標準:
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在校及畢業兩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補貼條件:
首次成功創業,吸納其他勞動者就業,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
補貼標準:
按實際帶動其他就業人數,每帶動1人就業給予3000元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 。
(三)場地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
在校及畢業兩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補貼條件:
初次創業租用市級及以上各類創業孵化基地
補貼標準與期限:
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的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 。
(四)富民創業擔保貸款
1、個人
貸款對象: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
貸款條件:自主創業,創業項目最近五年內注冊登記 。
貸款金額:最高50萬元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2、小微企業
貸款對象:小微企業
貸款條件: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
貸款金額:招用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未達比例的,每新招用1人可申請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五)求職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
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困難畢業生,主要包括: 城鄉低保家庭、殘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生 。
補貼條件:
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
補貼標準:
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三、技能培訓
(一)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前兩年的在校大學生
補貼條件:
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補貼標準:
根據不同培訓項目,給予每人300-700元不等的創業培訓補貼 。
補貼方式:
個人出資參加培訓的,直補個人;高校和培訓機構免費開展培訓的,補貼至高校和培訓機構 。
(二)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補貼條件:
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技能培訓合格證書)
補貼標準:
根據不同職業(工種)不同等級,給予每人300-4500元不等的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
補貼方式:
個人出資參加培訓的,直補個人;學校和培訓機構免費開展培訓的,補貼至學校和培訓機構 。
(三)崗前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
企業
補貼條件:
錄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錄用一年內為其開展崗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
補貼標準:
300元/人
(四)技能提升補貼
補貼對象:
高校畢業生
補貼條件:
企業在職職工、失業保險累計繳費一年及以上,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
補貼標準:
初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不超過2000元 。
(五)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
企業
補貼條件:
新錄用高校畢業生,為其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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