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頭第二中學2023年秋季一年級招生方案( 二 )


(一)對符合招生范圍內第一類按條款的順序直接錄取(學位不足的用抽簽方式錄取) 。
(二)在招生范圍內第一類招生結束后,如還有學位,對第二類的招生對象進行錄取,如學位充足,直接錄取,如學位不足,采用抽簽方式錄取 。
(三)在招生范圍內第二類招生結束后,如還有學位,對第三類的招生對象進行錄取,如學位充足,直接錄取,如學位不足,采用抽簽方式錄取 。
(四)在招生范圍內第三類招生結束后,如還有學位,對第四類的招生對象進行錄取,如學位充足,直接錄取,如學位不足,采用抽簽方式錄取 。
(五)對符合招生范圍第五類的適齡兒童,由家長向坡頭區教育局提供具體的政策依據和有效的證明材料,由坡頭區教育局審核后,按相關規定辦理 。
六、其它
(一)本暫行辦法規定的戶口簿、居住證、房地產權證手續等信息提取截止時間和按規定需提供的工商、稅務、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等材料期限,計算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30日 。
(二)對學校公布的參加抽簽或錄取的適齡兒童名單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坡頭區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頭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實處理 。
(三)適齡兒童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的(不按時報名、不按時領取《入學通知書》或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我校不再安排其入學事宜 。
(四)家長或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坡頭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取消兒童的錄取資格,并視情況將有關人員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
1、虛報兒童年齡等報名信息的;
2、提供虛假的戶口簿、居住證、房地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出生證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騙取入學資格的 。
(五)本方案適用于湛江市坡頭第二中學2023年秋季一年級招生,由湛江市坡頭第二中學負責解釋 。
咨詢電話:3821570
投訴監督電話:3950800(坡頭區教育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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