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落戶政策 衡陽落戶政策( 六 )


四、遷入人員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五、有家屬隨遷的 , 提交以下材料:
申報材料
1.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
2.親屬關系憑證 。
其他要求
房屋所有權人不辦理戶口遷移的 , 只辦理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遷入 , 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書 。
申請人
遷入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可以委托戶主或直系親屬代辦) 。
辦理機關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 縣市(區)公安機關審批 。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派出所4個工作日,縣市(區)公安機關6個工作日】 。
高校職院學生錄取落戶
登記條件
考取高校、職業院校的新生 , 入學時可以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 。
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
二、遷入人員的《戶口遷移證》(在省內遷移的為居民戶口簿內頁 , 下同);
三、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錄取花名冊);
四、遷入人員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
申請人
遷入人本人或就讀學校戶口管理部門辦理 。
辦理機關
遷入地縣市(區)公安機關 。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理 。
高校職院畢業(肄業、轉學、升學)生落戶
登記條件
高校、職業院校學生因畢業、肄業、轉(升)學等原因申請遷入登記的 。
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
二、遷入人員的《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
三、遷入人員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四、高校、職業院校學生戶口遷入憑證材料;為下列情形之一:
1.畢業生、肄業生將在校戶口或者托管在就業指導中心的戶口遷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 , 為畢業證或者肄業(退學)證明;
2.畢業生遷往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創業地(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戶口遷入就、創業地)的 , 為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 , 或者畢業證和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
3.轉(升)學學生到轉(升)入學校落戶的 , 為教育部門的轉(升)學憑證材料 。
五、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要求辦理戶口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報材料
1.落戶在自有住房的 , 提交房屋所有權憑證材料;
2.落戶在親友戶口處的 , 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友(須為戶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戶口簿以及同意其遷入本戶的書面意見 。同時 , 如需在戶口簿內明確登記相關親屬關系 , 而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沒有相關信息登記的 , 還須提交親屬關系憑證材料;
3.落戶在租賃房屋所在地的 , 須提交公房租
賃憑證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協議、在《湖南省實有人口管理系統》擬遷入地登記3個月以上的居住憑證、戶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以及同意其遷入該房屋地址的書面意見(公租房和廉租房除外);
4.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 , 須提交單位介紹信或同意接收其戶口遷入的書面意見;
5.單位所在地無處掛靠戶口的 , 可遷入單位
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
其他要求
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核實遷入人原戶口遷出情況(包括核查《戶口遷移證》存根、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數據或其他戶籍檔案等) 。
申請人
遷入人本人提出申請(可以委托戶主或直系親屬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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