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漢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20條 2020武漢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三 )


十六、精準開展困難幫扶 。
要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為每人至少提供3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優先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及時兌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千方百計促進其就業創業 。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 。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強化教育、人社部門離校前后信息銜接,持續跟進落實實名服務 。
十七、保障就業權益 。
加強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行為的監管,依法打擊“黑中介”“黑市場”、虛假招聘和以求職、就業、創業為名義的信貸陷阱等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查處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等侵害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的行為 。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不得將畢業院校、性別、民族、戶籍、地域等作為限制性要求 。大學生士兵自退役當年起,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享受就業創業政策 。切實保障女大學生、殘疾大學生公平就業權益 。取消高校畢業生入職重復體檢,體檢結果有效期為6個月,有效期內體檢結果互認 。
十八、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
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以及市級大學生創業園(基地)、留學人員創業園、創投企業、天使投資機構,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稅收減免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照實際招用人數和每人每年7800元限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
十九、加強正面宣傳引導 。
健全高校學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 。強化高校畢業生留漢就業創業形勢分析,為政府決策、企業招聘和高校畢業生求職提供參考 。大力宣傳廣大中小微企業、各級各部門支持高校畢業生留漢就業創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政策,選樹“漢漾青年”等就業創業典型,講好大學生留漢就業創業故事,營造全社會支持大學生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氛圍 。
二十、強化組織領導 。
高校畢業生留漢就業創業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市高校畢業生留漢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會商解決重難點問題 。市直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及時制定配套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確保各項政策落實落細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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