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回應“幫摔倒老人報警反遭誣陷”,律師:類似案例誰主張誰舉證( 二 )

男子回應“幫摔倒老人報警反遭誣陷”,律師:類似案例誰主張誰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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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現場勘查(視頻截圖)
譚敏濤律師表示,如果扶人遭訛或誣陷,救助人應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 , 要求受助人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其主張 ?!安荒芎唵瓮评?,認為你沒有撞到我,為何要扶、送我去醫院救治......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久而久之,不敢扶的人會越來越多 ?!?br /> 譚敏濤律師提醒,在無法查明事實真相,雙方當事人也無法證明自己的證據有更強的證明力的案件中 , 直接推定救助者不是肇事者或證明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證明責任,由受助人承擔 。
譚敏濤律師建議,對于誣陷救助者的受助人,應給予其相應的處罰 。被扶的人如果有訛人、誣陷的情節,即在明知對方無辜,卻依然將責任推給對方,試圖讓對方賠償等 , 這種使用威脅、要挾、恫嚇的手法,故意訛人錢財,屬于敲詐勒索 , 當受處罰 。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 ,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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