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征信記錄會保存5年 。《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
【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幾年】《征信業管理條例》第16條、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
個人征信記錄會保存5年 。《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
【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幾年】《征信業管理條例》第16條、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