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 , 兩方負同等責任 。
【交通事故責任范圍是怎么規定的】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 , 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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