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所謂職員是干什么職業

【清朝時期所謂職員是干什么職業】明清一般官員有入流與未入流之分 , 都有俸祿 , 但身份不同,前者有品級 , 后者沒有,有點類似今天的干部與職員身份之別 。而職員就是在個部衙門供職,但沒有品銜的未入流的工作人員 。比如訓導,倉大使,庫大使,遞運所大使 , 鐵冶所大使等 。如果用一個縣來做例子 。
一個縣由朝廷供養的職位包括:縣令地方行政,司法首長縣尉警察,監獄首長衙役行政公務員和警察仵作法醫官鹽官稅收官縣令和縣尉是有品級的,而后幾個是沒品級的 。那么后面的衙役 , 仵作,鹽官等就是縣里的職員 。在各州府衙門都會有不同數量的職員 。如果用現代眼光來看,清代的職員就是現在領國家工資,但不屬于國家事業編制的合同制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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