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要做哪些必要檢查

【懷孕要做哪些必要檢查】懷孕后要做的必要檢查有:
1、早孕立卡時需要做:血常規、血型、尿常規、白帶常規、傳染病四項、優生十項、肝腎功能、心電圖和B超等相關檢查 。
2、妊娠11~13 6周之間做NT檢查,妊娠15~20周做唐氏篩查,妊娠20~26周做胎兒系統彩超檢查,妊娠24~28周做糖尿病的篩查,妊娠32周再次行產科B超檢查,并行胎心監測,復查肝腎功能,妊娠37周做產科B超檢查、復查肝腎功能和心電圖 。
3、孕婦在孕28周前需要每個月產檢一次,每次產檢需要測血壓、體重、血常規、尿常規和胎心率,妊娠32周后每兩周產檢一次,每次要測血壓、體重、胎心監測、血常規、尿常規 , 妊娠36周后每周產檢一次 , 每次測血壓、體重、胎心監測、血常規和尿常規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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