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了臨時用工協議就可以不交社保嗎?

很多用人單位自作聰明的給職工簽訂各種協議試圖免交社保,這些都是不可以的 。
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應盡的法律義務,不是可以跟職工互相約定的 。而且不管是臨時工還是試用期 , 都是應該交納社保的 。判斷用人單位應不應該交納社保的主要因素是:是否建立了勞動關系 。
勞動關系是一種非常特殊的關系,一般可以理解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 , 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
一般來講,我們只要在單位工作 , 受用人單位管理,有用人單位發放工資,就可以判定為勞動關系 。
但是,勞務派遣用工是用人單位向勞務派遣公司支付勞務費,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工資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了臨時用工協議就可以不交社保嗎?】這樣,勞動者就要受到勞務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但勞動者還是屬于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 。
法律上關于勞動用工必須繳納社保是有明文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
也就是說不管是試用期還是臨時工,都是建立了勞動關系的 。
合同法同時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包括社會保險的內容 。
所以 , 關鍵是是否建立勞動關系 。
一般來講,職工要想證明是否建立勞動關系也很簡單,通過勞動仲裁確認就可以 。
職工只要提供工作證、工作牌或者工友的證明就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如果有用人單位發放工資的明細或者工資條就更好了 。
用人單位要提供工資支付憑證(會計賬)、用人單位的招用人員登記表、報名表等資料,考勤記錄等等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了臨時用工協議就可以不交社保嗎?


只要確定了勞動關系,就可以督促用人單位補繳社保了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