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流程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流程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一、法律依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6號,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土資源部第3次部務會議通過2016年1月1日國土資源部令第63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二、辦理流程
第一步:受理審核 。
第二步:收費發證 。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

2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3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4房屋已經竣工的材料;
5房地產調查或者測繪報告;
四、辦結時限

法定期限:30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
住宅類不動產 80元/件征收;非住宅類不動產550元/件征收 。
注:依據《洛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實施意見 (試行)的通知》 , 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建設項目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免收登記費和工本費 。
六、結果送達
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和受理通知單到不動產收費發證窗口領取證書或證明,也可申請郵寄 。
七、業務咨詢及監督投訴電話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流程】0379-6391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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