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珠區積分入學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廣州海珠區積分入學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來穗人員的定義是怎樣的?
答:《》中所稱的“來穗人員”是指具有外地戶籍 ,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海珠區積分制入學需要什么條件?
答: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制入學的條件:申請人須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并且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1.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 。
其隨遷子女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積分制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 。申請積分制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應取得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是指什么?
答:《方案》所指的合法穩定居住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 擁有海珠區產權住房 。2. 在我區合法租賃住房,已在街道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3.居住在我區的單位宿舍或公共租賃住房 。
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什么時候報名?
答:根據《方案》,區教育局、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每年于4月,通過海珠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當年的積分制入學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 來穗人員可及時關注并按實施細則指引進行報名 。

報名參加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前需要做什么準備?
答:根據《方案》,來穗人員須按“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平臺(網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 , 下同)有效積分申請當年積分制入學排序 。因此,建議來穗人員最好于積分制入學申請前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平臺申請積分 。
海珠區來穗人員申請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流程是怎樣的?
答:海珠區來穗人員申請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流程為:
 ?。ㄒ唬┤啡匣鄭荷昵肴宋淥媲ㄗ優昵氳蹦旰V榍種迫胙?nbsp;, 須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積分制入學”項目的積分 。
 ?。ǘ┩媳荷昵肴擻詰蹦曄凳┫岡蛑泄娑ǖ氖奔淶鍬賈付ㄍ舊昵牖種迫胙?。
【廣州海珠區積分入學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ㄈ┎牧銑跎螅和ü顯ど蟮納昵肴吮鈣氡牧? ,于規定時間到指定積分制入學受理點提交材料進行初審 。
 ?。ㄋ模┎牧細瓷蠹骯荊焊骰種迫胙芾淼憬跎蠼峁嶠磺此肴嗽狽窆芾砭?,由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分發至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能進行復審后匯總向社會公示 。

 ?。ㄎ澹┨畋ㄖ駒福荷昵肴擻詮娑ㄊ奔湮〉沒種迫胙ё矢竦乃媲ㄗ優ü付ㄍ咎畋ㄖ駒?。
 ?。┌才叛唬呵逃職湊鍘盎鐘畔取⒔岷現駒?、统充~才擰痹潁?通過計算機系統分配學位 。
 ?。ㄆ擼┭蝗啡希荷昵肴嗽詮娑ㄊ奔淠諶啡下既〗峁?。
 ?。ò耍┍ǖ階⒉幔夯竦沒種迫胙ё矢竦睦此肴嗽彼媲ㄗ優?,于規定時間攜帶入學材料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 。
來穗人員由于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填報志愿或填報志愿后沒有確認或未在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還能繼續參加積分制入學其余流程嗎?
答:來穗人員未按要求填報志愿或填報志愿后沒有確認或未在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 , 均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可按當年招生政策為其隨遷子女報讀合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
填報志愿后,積分制入學學位安排遵循什么原則?
答: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結合志愿、統籌安排”原則,通過計算機系統分配學位 。當申請人積分相同時,按《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指標名稱正序依次比較得分高低進行錄取 。如按上述規則,申請人隨遷子女未被志愿學校錄??,灾G昵肴送饌吵鋨才叛壞那疤嵯?nbsp;, 系統將自動安排未滿招生計劃的學校學位;如申請人不同意統籌安排學位 , 將不被錄取 。

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政府如何補助經費?
答:對解決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的民辦學校,由財政按上級政策標準實施購買學位服務 。學生就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收費標準等于或低于財政補助標準的,按學校收費標準購買學位服務;學生就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收費標準高于財政補助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家長繳交 。對解決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的公辦學校 , 由財政統籌給予項目補助經費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各公、民辦學校不得向積分制入學的隨遷子女學生收取價格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 。
隨遷子女轉學或入戶廣州后,還能保留積分制入學資格嗎?
答:通過積分制入學的隨遷子女,在其小學或初中階段就讀期間,如發生轉學或戶籍遷入廣州,則不再保留海珠區積分制入學資格 。
通過積分制入讀小學的隨遷子女,小學畢業時是否可以直接獲得積分制的初中學位?
答:不可以 。學生需要按小學畢業當年的政策,進行初中學位的申請 。
符合在海珠區連續居住5年、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能保障安排公辦學校學位嗎?
答:“符合在海珠區連續居住5年、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以安排公辦學校學位為主”的表述所依據的上位文件已失效 。鑒于適齡入學人童人口不斷增長 , 公辦學校學位首先必須滿足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學位需求 。為隨遷子女申請本區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按《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積分參加積分制入學排序 。
根據《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第五條 :積分制的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三個部分組成 。其中,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就業均為基礎指標 。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每滿1年計8分,在廣州市累計居住按居住年限相應加分;在廣州市就業(創業)并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年計2分 。符合條件申請人按照“積分優先、結合志愿、統籌安排”原則,通過計算機系統分配學位 。
持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適用積分制入學政策嗎?
答:不適用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當年4月底公布的《廣州市海珠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申請學位 ,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