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宅區樓宇命名改名審批流程一覽

杭州住宅區樓宇命名改名審批流程一覽

審批流程:
01申報
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按照“誰建設、誰申報;誰所有、誰申報”的原則辦理申報手續 。新建項目由建設單位申報;已交付項目由產權單位或業主大會及其委托的業主委員會申報 。

申報人可通過浙江省住宅區、樓宇地名管理系統(暫定)、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線上申報 , 或通過市、縣、區住建部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進行線下申報 。
02受理
各級住建部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根據審批權限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申請的受理 。
【杭州住宅區樓宇命名改名審批流程一覽】
各級住建部門應在申報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需申報人補充申報材料或不予受理的應一次性告知申報人原因 。
03審批

各級住建部門(淳安、建德、桐廬除外)于受理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在征求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門(市民政局)意見后,作出是否準予的審批決定 。
淳安、建德、桐廬住建部門于受理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 , 在征求所在縣(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門(民政部門)意見后,作出是否準予的審批決定 。
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應符合《地名管理條例》及省、市地名管理相關法規、規范 。
04備案
各級住建部門(淳安、建德、桐廬除外)應在批準之日起15日內 , 將審批結果報送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門(市民政局)備案 。
淳安、建德、桐廬住建部門,應在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審批結果報送所在縣(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門(民政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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