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蒼南縣農村宅基地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溫州蒼南縣農村宅基地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一、涉及辦事事項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核(含資格審核)、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涉及城鎮建設用地范圍)、確定農房設計方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確定房屋四址(放樣)、農房竣工驗收 。
二、申請材料清單
01、必要材料

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
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
農戶身份證明材料
選定農房設計通用圖集或提交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或者住宅設計圖件(規劃總平圖、勘測定界圖、施工圖設計材料等,以上材料包括電子文件)【溫州蒼南縣農村宅基地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審批后,提交施工合同備案并預約申請放樣
02、適用材料
現有農村住房的產權證明(或經鄉鎮房屋產權調查領導小組鑒定為1992航拍前所建房屋的證明材料 。)(現有房屋拆建適用)

分家析產協議書(涉及分戶的需提供)
原舊房拆除或收回的 , 需提供舊房拆除或舊房交村集體統一管理、舊房調劑給其他村民等證明原件一份(涉及舊房處置的需提供)
四鄰意見書(涉及相鄰關系的需提供,對于四鄰存在爭議的,交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形成意見)
其他依法或有關政策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證明
材料提交村級組織初審 , 村級組織召開成員(代表)會議,并對申請情況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審批 。鄉鎮政府一個窗口受理,多個部門聯審 , 30個工作日內,符合條件的村民可拿到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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