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溫食品可以代替太原高溫津貼嗎 降溫費可以用飲料代替嗎

降溫食品可以代替太原高溫津貼嗎 降溫費可以用飲料代替嗎

降溫食品可以代替高溫津貼嗎?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替代高溫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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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 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240元/月,不得以降暑飲品等實物沖抵、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標準內 。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 , 勞動者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山西省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將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克扣高溫津貼用人單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2000元至2萬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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