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常見問題解答

余杭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常見問題解答

1.申請人在杭州范圍內只能享受一次生活(安家)補貼 , 安家補貼即再次申領 , 不得重復申報 。
2.在職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的人員,不納入享受生活(安家)補貼范疇 。
3.在杭州其他區縣市領取過一次性生活補貼的,畢業一年內到余杭區用人單位工作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享受安家補貼(即再次申領),申請時限為從在余杭繳納社會保險起計算,連續繳納社保(不含補繳)每滿一年后申請一次 。2022年1月1日(含)起參保的人員,由原政策中“每連續參保(不含補繳)滿1年發放一次,連續發放三年”調整為“連續參保(不含補繳)滿3年后一次性發放” 。
【余杭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常見問題解答】

4.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超過首次申領時間未領取一次性生活補貼的,不再享受再次申領 。

5.領取應屆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后(即再次申領),不再重復享受余杭區其他人才租房補貼、大學生公共租賃補貼,申請人可根據實際選擇享受補貼方式 。
6.領取應屆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即再次申領),如再申領余杭區人才購房補貼按照就高原則享受 。
7.申請人屬于勞務派遣人員的 , 社會保險必須在余杭繳納 。申請時,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審核申報 , 申報時需同時提供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勞務派遣合同 。
8.清華、北大、浙大等知名高校畢業生生活安家補貼發放標準有其他文件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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