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中專院校立戶材料 南京大專落戶政策

南京大中專院校立戶材料 南京大專落戶政策

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大中專院校或者技工學校招生資格證明;
(二)學生宿舍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三)協助管理集體戶口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及單位書面意見 。【南京大中專院校立戶材料 南京大專落戶政策】

注:學生集體戶僅供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錄取的學生落戶 。
相關閱讀:經批準設立的省、市和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設立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 。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區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的批復;
(二)指定協助管理集體戶口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及單位書面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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