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東莞最新政策解讀 東莞7月4日樓市新政官方問題解答

7月25東莞最新政策解讀 東莞7月4日樓市新政官方問題解答

一、購買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是否只查驗限購區域內擁有的商品住房套數?比如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東城街道和寮步鎮各有1套商品住房 , 是否可在限購區域內再買1套商品住房?
答:是的 。購房人購買我市限購區域(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商品住房,需核驗其家庭名下在限購區域內擁有的商品住房套數情況,其在非限購區域內擁有的住房套數不納入住房限購查詢記錄 。如上述例子,購房人為本市戶籍人士的 , 在限購區域仍可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購房人為非本市戶籍人士的 , 在限購區域仍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 , 需按原政策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的標準提供社?;騻€稅繳納證明 。如此類推 。
二、“擁有住房套數”中的“住房”是否僅指商品住房?
是的 。購房資格核驗的擁有住房套數類型僅指商品住房,不包含房改房、集資房、福利房、自建房等房屋登記用途為住宅和公寓的其他房屋 。
三、如果在限購區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還能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嗎?
答:如果在限購區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屬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不可以再在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但可繼續購買二手住房;屬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不可以再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
四、如果家庭名下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均位于非限購區域,是否可以在限購區域購房?
答:可以 。居民家庭名下在限購區域沒有住房的,可按原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及標準,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

五、限購區域是否繼續適用“莞七條”的二(三)孩家庭購房政策?
答:是的 。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如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可以在限購區域新增購買1套商品住房 , 其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4個月以上社保或個稅證明 ?!胺蠂疑呱⒒蛉ⅰ钡恼J定,按《關于重新印發<東莞市商品住房限購查詢操作細則>的通知》(東建房〔2022〕10號)相關規定執行 。
六、“7.4”限購新政出臺后,原“莞七條”中的“雙(多)證房”政策有什么變化?
答:“7.4”限購新政出臺后 , 居民家庭名下的“雙(多)證房”位于非限購區域的,因購買非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無需進行購房資格核驗,且該“雙(多)證房”不計入限購區域擁有住房套數,因此無需對該“雙(多)證房”認定為1套商品住房;居民家庭名下的“雙(多)證房”位于限購區域的,再次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或轉讓該“雙(多)證房”時 , 可按原政策規定,在購房資格核驗時認定為1套商品住房 。
七、限購區域內的“雙(多)證房”認定工作預計何時啟動?
經過前期市鎮兩級對“雙(多)證房”進行排查核實,目前已基本形成限購區域“雙(多)證房”項目臺帳,近期即將發布“雙(多)證房”認定標準及限購區域“雙(多)證房”臺帳,啟動限購區域涉及“雙(多)證房”的購房資格查驗工作,并將根據市民群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 。
八、新入戶居民家庭擬在限購區域購買第1套新建商品住房,是否一落戶即可購房?

答:是的 。
九、是否已經取消“夫妻離異的 , 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 , 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家庭總套數計算 ?!钡囊幎?
答:是的 。
十、“7.4”限購新政出臺后,在非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是否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答:否 。限售(限轉讓)政策在我市全域范圍執行 。購房人在“7.4”限購新政出臺后購買的商品住房,無論位于限購區域還是非限購區域,仍須執行限售政策 。總而言之,我市現行住房限售政策為:(1)2017年4月11日零時以前完成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無限轉讓年限要求;(2)2017年4月11日零時以后(含零時)完成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交易轉讓 。通過贈與、法拍取得的商品住房也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交易轉讓 。
十一、根據《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商品住房限購、限轉讓政策的通知》(東建〔2020〕8號)規定 , 本市戶籍居民和非本市戶籍居民贈與方通過贈與獲得購房資格的 , 須在受贈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4”限購新政出臺后,以上政策是否只限于限購區域執行?
答:是的 。本市戶籍居民和非本市戶籍居民通過贈與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獲得購房資格的,須在受贈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再次在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居民做出贈與后擬在非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受“受贈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的影響,可即時購房 。

十二、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東建〔2021〕11號)要求,“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自然人通過司法拍賣途徑購買本市住房的,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要求 ?!薄?.4”限購新政出臺后,以上政策是否只適用于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法拍情形?
答:是的 。“7.4”限購新政出臺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自然人通過司法拍賣途徑購買本市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的,仍須符合限購區域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要求 。
十三、“7.4”限購新政出臺后,企業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是否按原政策執行?
答:是的 。企業須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注冊滿2年后方可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
十四、“7.4”限購新政出臺后,境外個人購房政策有何變化?
答:“7.4”限購新政出臺后,境外個人在我市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仍按原境外個人購房政策執行【詳見《關于重新印發<東莞市商品住房限購查詢操作細則>的通知》(東建房〔2022〕10號)相關條款)】 。境外個人在我市非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粵建房〔2015〕201號)相關規定執行,即“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憑據納稅、社保、工作證、學生證、單位證明等可以在我省購買自住商品住房 ?!?br /> 十五、部分鎮街(園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反映屬于“本市單位全職工作、其社會養老保險費由相關省直單位繳納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的”,其省社會養老保險核查比較麻煩,是否可以通過系統數據共享核查省社會養老保險?
答:根據市人社部門反??,臍ぐ系蛷匦Q淼氖∩綾J菀蚧亓魘菔芄搖⑹?、带繎虎同步辰{虻戎圃? ,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及完整性受到一定影響 。如系統省社保數據與實際繳交省社會養老保險費不一致的,仍可按《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商品住房限購、限轉讓政策的通知》(東建〔2020〕8號)的要求執行,即在本市單位全職工作、其社會養老保險費由相關省直單位繳納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的,須提供本市單位出具的全職工作證明材料,攜帶相關省直單位密鑰到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現場登陸查驗,或由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省直單位直接發送證明函件到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經查驗核實的,參照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條件執行 。
十六、“7.4”限購新政出臺后,我市住房信貸政策有什么變化?
答:我市住房限購區域由全市范圍調整為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后,經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通過,對我市除上述限購區域以外的區域恢復執行非限購區域住房信貸政策 。限購區域仍執行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據了解,我市各商業銀行已開始落實執行上述政策 。建議購房人可向相關銀行了解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等情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做好購房安排 。
【7月25東莞最新政策解讀 東莞7月4日樓市新政官方問題解答】根據東建〔2022〕7號文件要求,我局會同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應調整了購房人(包括境外個人、國內注冊企業)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核驗購房資格的申報表及查詢記錄樣式,在此以附件形式一并發布,方便購房群眾和開發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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