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材料

北京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材料

?北京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材料
1、本市戶籍人員
(1)城鄉老年人、勞動年齡內居民、在校學生、非在校學生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
(2)在外埠辦理退休手續,來京取得本市戶籍的人員,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
(3)支援外地建設在外地辦理退休手續,回京取得本市戶籍的人員及其配偶,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結婚證復印件(當年未辦理戶口遷出的支援外地建設人員 , 在外地辦理退休手續,回京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 , 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 , 還需提交相關單位出具的支援外地建設相關材料);
(4)外省市、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就讀且無基本醫療保障的學生,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有效期內學生證等能夠確認學生身份的相關證件憑證(在外省市復讀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初中往屆生及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高中往屆生,提供本年度參加中、高考的準考證)、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北京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材料】(5)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初中往屆生及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高中往屆生,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本年度參加中、高考的準考證復印件、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6)參照本市城鄉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政策享受醫療待遇的退養人員,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北京市退養人員就醫手冊》;
(7)參照本市城鄉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政策享受醫療待遇的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北京市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就醫證》原件及復印件;
(8)去世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去世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免繳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9)社區服刑人員申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社區矯正告知書(社區矯正宣告書)復印件或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復印件;
(10)失業領金期滿90日內申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街道出具的失業領金期滿證明;
(11)本市戶籍人員服刑期滿出獄90日內申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釋放證復印件;
(12)知青及其配偶,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 , 由社保所通過“人社局流動調配處提供的名單”驗證知青及其配偶身份信息(不在此名單中的 , 需要提供知青相關材料) 。

2、外埠戶籍人員(包括外省市及港澳臺 , 不包含外國籍)
(1)父母一方有本市戶籍的外埠戶籍學生兒童,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港澳人員提交港澳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出生證明復印件、父(母)的北京市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2)非本市戶籍的隨軍家屬中的未成年子女,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港澳人員提交港澳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開具的證明;
(3)北京地區在站博士后流動站在站研究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出生證明復印件,并由學校或社保所通過“全國博士后管委會提供的名單”驗證博士后身份信息;
(4)北京地區部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港澳人員提交港澳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出生證明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開具的進站函復印件(加蓋設站單位公章);

(5)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人員的隨往未成年子女 , 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港澳人員提交港澳通行證)、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出生證明復印件、登記有該子女信息的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及網上核驗信息);
(6)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在京投資臺商及其雇員(臺胞)子女,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港澳人員提交港澳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臺胞子女在京就讀批準書及其他相關材料;
(7)本市戶籍人員的外埠戶籍配偶,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港澳人員提交港澳通行證)、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及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8)本市戶籍人員入伍,將本市戶籍注銷后 , 其外埠戶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港澳人員提交港澳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結婚證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復印件和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
3、外埠戶籍人員(包括外省市及港澳臺)或外國籍人員
(1)北京地區工作的國家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專家的無基本醫療保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提交專家就業合同復印件、入選人才工程證明材料復印件 , 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結婚證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復印件及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
(2)在京取得《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人才的無基本醫療保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提交《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復印件及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
4、外國籍人員
(1)在本市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且無基本醫療保障的外國籍人員 , 提交本人護照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2)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華僑子女 , 提交本人護照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用于扣款的銀行卡(折)、學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復印件、《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及其他相關材料;
5、當年取得本市戶籍或當年符合參保條件,且個人繳費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人員,申請辦理本市城鄉居民醫保當年參保繳費手續,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照片、個人繳費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相關有效證件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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