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鄉居民大病二次報銷標準是什么?

北京城鄉居民大病二次報銷標準是什么?

?北京城鄉居民大病二次報銷標準是什么?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中20%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例如:2020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30404元) 。

①起付線以上(不含)部分 , 采取分段報銷:累計5萬元(含)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 , 大病保險基金報銷60%;
②超過5萬元(不含)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大病保險基金報銷70% 。

③大病保險無封頂線,報銷上不封頂 。
【北京城鄉居民大病二次報銷標準是什么?】圖源為:醫保北京

?舉例說明
某參保人在2020年發生醫保政策范圍內門診費用1萬元;住院費用52萬元 。其門診費用基本醫保報銷為4500元,個人自付費用5500元 。住院部分基本醫保報銷為25萬元,個人自付費用27萬元 。門診、住院合計個人自付費用27.55萬元,超過了30404元的起付線,可年底一次性予以二次報銷 。
二次報銷額累加5萬元以內段為3萬元;超過5萬元段報銷額為=(275500-30404-50000)*70%=136567.2元(約為13.66萬元) 。該參保人2020年合計可二次報銷大病報銷費用:3萬元+13.66萬元=16.6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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