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遷戶口低保怎么處理

廣州遷戶口低保怎么處理

戶口遷移時如何銜接待遇?
保障對象在廣州市范圍內發生戶籍遷移需要轉移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當報告原戶籍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并自戶籍遷移之日起30日內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到戶籍遷入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遷移手續 。
【廣州遷戶口低保怎么處理】
保障家庭成員、收入或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向遷入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 , 并重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
原戶籍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保障對象辦理轉移手續,并在信息系統辦理轉移手續,在保障對象完成最低生活保障遷移前,其保障待遇繼續發放,但不超過兩個月 。
遷入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受理遷移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后,應當登錄信息系統核查其原申請信息及證明材料,在5個工作日將審核意見報區民政部門 , 區民政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核定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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