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標準 重慶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申請

條件+標準 重慶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申請

一、適用人群:
優先支持我市重點產業、新興產業企業,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為主要培養對象 , 以高級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為重點,兼顧各類技能崗位在崗員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服務外包人員) 。
二、補貼條件:
【1】完善經費補貼政策
1、開展學徒培訓后,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由培訓機構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機構頒發)的 , 由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人社部發〔2021〕39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原則上5000元以上),給予培訓補貼,
【條件+標準 重慶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申請】
2、對于取得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 可按6000元/人/年的標準執行,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補貼期限為實際培訓期限(不超過備案期限) 。
3、企業發生改制重組、關閉破產等生產經營重大變化且學徒制培訓尚未屆滿的,提前結束學徒制培訓且未參加鑒定評價或結業考核的 , 對于實際產生的培訓開支,可給予適當補貼;

4、對于企業職工已完成主要培訓課程、達到結業標準的,可申請參加鑒定評價或結業考核 , 取得相關證書后,按實際培訓期限折算給予補貼資金 。
【2】落實企業保障措施
學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
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列支;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由政府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 , 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 。
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
企業獲得的政府培訓補貼,可用于支付導師帶徒津貼、培訓課程開發、師資聘用、培訓設施和器材購置、學徒誤工補貼和食宿補貼、優秀導師和優秀學徒激勵以及企業技術技能開發等方面 。
【3】健全獎勵激勵機制
對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成效顯著,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高技能人才項目建設中予以傾斜 , 優先推薦申報產教融合型企業,屬于國有企業的納入相關考核考評激勵 。
對承擔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公辦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按照當年職業技能社會培訓收入的5-20%追加當年績效工資總量 。
對工作成績突出的技工院校教師、優秀企業導師,在參加職稱評定、教學成果評選、高技能人才項目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
鼓勵企業、培訓機構將學徒制培訓成效作為員工績效考核、薪酬待遇、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建立學徒獎學金、優秀導師津貼,對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學徒高定一級技能工資或相關薪酬 。支持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備案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機構,實施“企業職工人人持證”行動,推進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貫通發展,推行特級技師、首席技師制度 。
【拓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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