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申報條件

廣州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申報條件

2019年度廣州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申報條件:
(一)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執行《》(粵人社規[2020]10號)規定 。
(二)學歷、資歷條件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部署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社部發[2019] 53號)等有關要求執行 。
在職稱評審工作中 , 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
(四)論文、著作條件按《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的規定執行 。
(五)繼續教育按《關于我省專業技術繼續教育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答復口徑的通知》(粵人社辦[2018]277號)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申報評審時需提供2019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需作為附件上傳至申報系統),紙質材料無需提供具體課時頁 。

(六)省外來穗人員申報要求所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已經廣州市確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廣州市正常情況申報;所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未經廣州市確認的專業技術人員,向廣州市評委會申報的 , 具體材料要求詳見“職稱評定業務有問有答”的相關內容;向省評委會申報的,按省各評委會的有關要求執行 。
(七)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資格或轉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 , 按粵人發〔2007〕197號文及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 。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 。具體要求詳見“職稱評定業務有問有答”的相關內容 。

(八)關于援外人員申報職稱問題我省、市對口援疆援藏援川等的專業技術人員(含省市行業主管部門選派的專業志愿者) , 援助時間1年以上的 , 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間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其所取得資格證書與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同等對待 。用人單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審 。
(九)關于公務員申報職稱問題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的有關規定 , 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 。
(十)推行電子職稱證書我省2019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紙質證書 。
(十一)破格申報條件執行《》(粵人社規[2020]10號)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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