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待遇什么時候生效 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區別

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待遇什么時候生效 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區別

【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待遇什么時候生效 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區別】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待遇什么時候生效?
沈陽靈活就業醫保待遇起止時間:
未參加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首次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設置3個月待遇等待期,即辦理參保登記并連續繳費3個月(中斷3個月以內補繳后視同連續繳費)后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本辦法出臺后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我市統籌范圍內單位轉靈活就業)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含3個月)的,可補繳中斷期間醫保繳費,繳費當月即享受醫保待遇,同時中斷期間待遇可追溯享受;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未選擇補繳或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不可補繳),設置3個月待遇等待期 。

在外阜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 辦理轉移接續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轉移接續前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含3個月)的 , 可按規定補繳醫保繳費,繳費當月即享受醫保待遇,同時中斷期間待遇可追溯享受 。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未選擇補繳或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不可補繳) , 設置3個月待遇等待期 。

已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以靈活就業身份接續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接續前繳費未中斷或中斷繳費在3個月以內(含3 個月)并補繳中斷繳費,繳費當月即享受醫保待遇 , 同時中斷期間待遇可追溯享受 。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未選擇補繳或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不可補繳) , 設置3個月待遇等待期 。
政策依據:《關于完善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沈勞社發(2009〕43號)、《關于調整我市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沈人社發(2011)153號)、關于印發《沈陽市城鎮靈活就業等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沈勞社發(2003〕41號)《關于印發(沈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沈醫保發(202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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