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中小企業社保費緩繳條件、期限

青島中小企業社保費緩繳條件、期限

【青島中小企業社保費緩繳條件、期限】緩繳條件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連續3個月及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及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中小企業 。

緩繳期限
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其中,醫療保險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 。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緩繳期滿后 , 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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