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修訂的低保審核確認主要有哪些變化

天津新修訂的低保審核確認主要有哪些變化

天津新修訂低保審核確認主要變化:
一是適度拓展了低保范圍 。根據地方實踐探索和現實需要,此次《辦法》明確規定,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家庭財產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相關規定且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5倍的家庭,成員中的年滿18周歲(含)以上未婚的重病、重殘子女;父母年齡均達到60周歲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計其他子女贍養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5倍 , 家庭財產低于30萬,其他條件參照最低生活保障有關規定的家庭中的一二級智力、精神殘疾年滿18周歲(含)以上未婚子女 ??梢詥为毺岢龅捅I暾?。簡稱“單人?!?。對與本市戶籍人員因婚姻關系組成家庭的外省人員,允許申請低保 。

二是簡化優化審核確認流程 。為落實“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辦法》簡化優化了部分審核確認流程,明確要求低保審核確認權限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簡化民主評議環節、規定了辦理時限等 。

三是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 。為更好維護低保對象的合法權益,督促低?;鶎咏涋k人員依規履職盡責,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辦法》還新增“管理和服務”和“監督檢查”等章節,從加強監督、明確工作人員責任、做好信息公開、舉報核查、權利救濟等方面,對低保監督檢查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 。

四是簡化了民主評議環節 。在低保制度規范化的進程中,民主評議作為必須環節,在了解低保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科學認定低保對象等方面一直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但近年來,隨著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的健全完善,低保對象的認定手段已經取得了很大突破 。為了進一步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同時,為了防止少數區“以評代核”、“以評代認”,《辦法》不再將民主評議作為必須環節,僅提出對公示有異議的低保申請對象,可以開展民主評議 。
【天津新修訂的低保審核確認主要有哪些變化】五是充實了實踐中成功做法 。主要從鼓勵低保家庭人員積極就業 , 變“輸血向造血”方向轉變,《辦法》中增加了低保家庭成員就業扣減就業成本和“漸退政策”,引導有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員勞動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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