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化工產業人才獎勵補貼匯總 蘭州高新企業補貼

蘭州新區化工產業人才獎勵補貼匯總 蘭州高新企業補貼

蘭州新區化工產業人才獎勵補貼
一、引才獎勵
經認定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創新領軍人才所在企業;經認定且服務期滿2年的行業骨干人才;職業院校或人力資源機構推薦,且在化工園區企業工作滿6個月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技能人才 。
二、生活補貼
首次在化工企業就業的全日制大專生或中級工,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給予生活補貼,享受期限為24個月 。首次核準后一次性發放12個月補貼(不足12個月不予發放),以后每半年發放一次 。

三、科研項目扶持
對創新領軍人才、行業骨干人才主持開展的項目入選為國家級或省級重點人才項目、重大科研專項的,按照1:0.5的比例給予項目扶持資金,單個項目扶持資金不超過30萬元 。
四、校企合作獎勵
對大中專院校與企業簽訂校企合作協議的,結合企業需求開設專業教學課程的,給予大中專院校一次性5萬元教學經費支持 。對高校、職業院校在化工企業定向培養技能人才且建立基地的,新設立實訓基地的給予高校、職業院校一次性5萬元獎勵,新設立見習基地的給予高校、職業院校一次性3萬元獎勵 。

五、技能人才培養獎勵
1.化工產業企業職工參加技能培訓,按照崗前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高技能人才項目制培訓經費補貼規定,給予資金補貼 。

2.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等級證書)一、二、三、四級技能人才,按照800元、500元、300元、2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
3.園區企業職工參加化工行業資格考試的,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一次性給予每人200元補貼 。
六、學歷提升獎勵
對在化工園區企業工作期間學歷提升為化工類本科、碩士或博士的人員,與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新區財政按學費總額的50進行補貼(補貼資金由用人單位和新區財政按照3:2比例進行資助 , 每人最高不超過5萬元) 。取得學歷后,先給予30的學費資助,服務期滿后再給予20 。
七、申請住房優惠政策
1.入住人才公寓
經認定創新領軍人才、正高級職稱人才可申請免費入住人才公寓;博士、副高級職稱、技師或碩士等類人才,按人才公寓租賃價格減半收費 。
2.申請購房優惠政策
【蘭州新區化工產業人才獎勵補貼匯總 蘭州高新企業補貼】經認定的化工企業行業領軍人才、骨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社保繳納滿6個月的,在新區購置首套住房時享受團購優惠政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