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如何辦理異地公積金轉移接續 哈爾濱如何辦理異地公積金轉移接續

哈爾濱如何辦理異地公積金轉移接續 哈爾濱如何辦理異地公積金轉移接續

一、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的條件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 。賬戶封存期間 , 在哈爾濱住房公積金中心設立公積金賬戶并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后,可申請將在原繳存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本中心 。

市公積金中心與省直、電力、農墾分中心以及森工中心之間的個人賬戶轉移接續業務按照同城轉移辦理,職工在調入單位開戶即可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無需穩定繳存6個月 (含)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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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線下辦理
1、職工本人辦理的: 職工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 , 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向中心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

2、單位經辦人辦理的: 單位經辦人持職工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同時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 。
三、線上自助辦理渠道
1、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
2、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
3、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APP
溫馨小提示
如職工需將本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到異地的公積金中心,可直接向轉入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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