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城鎮居民醫保 哈爾濱居民醫保政策有什么新變化

哈爾濱城鎮居民醫保 哈爾濱居民醫保政策有什么新變化

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通知,按照國家和省醫療保險待遇清單要求,結合哈爾濱市實際,自7月1日起執行,對哈爾濱市門診慢特病病種進行了優化調整,取消了居民慢病起付線、提高了待遇水平等 。
一、門診慢性病定點及支付管理
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治療實行統一醫保定點管理 。參?;颊邞谥付ǖ亩c醫療機構進行慢性病申報認定,認定通過后即可享受相應待遇 。已享受慢性病待遇的患者應按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指定的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 。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納入統籌金支付范圍,統籌金支付實行季度限額管理,不設起付標準 , 不累計、不滾存、不結轉,統一計入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內 。


二、門診特殊疾病定點及支付管理
門診特殊疾病患者根據病情需要選定一所特殊疾病門診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發生的與本人病情相關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納入統籌金支付范圍,不設起付標準,統籌金按相應病種支付比例予以支付,并統一計入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內 。

三、規范門診慢特病病種管理
將原丙型肝炎并入門診慢性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管理;將原慢性病尿毒癥并入門診慢性病慢性腎功能不全(Ⅲ期以上)管理;將原慢性病肝硬化失代償期和肝硬化代償期統一并入門診慢性病肝硬化管理;將原慢性病活動性肺結核和肺結核門診治療統一并入門診特殊疾病肺結核管理;將原慢性病精神分裂癥并入門診特殊疾病重性精神病人藥物維持治療管理;將原慢性病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統一并入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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