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義務教育招生要求 如皋市義務教育入學條件


一、如皋市義務教育招生
1、全面落實公民同招、均衡編班、平臺招生要求,切實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和招生秩序;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要求 , 通過計劃管理、信息公開、專項督查等舉措加強過程監管,嚴格規范管理 , 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
2、小學招生各鎮(區、街道)要確保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 。各校一律不得招收6周歲以下的“小齡生”(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符合相關入學條件要求到我市中小學就讀的,各鎮(區、街道)及相關學校要確保其100%入學 。

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工作的意見》(蘇教基〔2005〕20號)精神,各鎮(區、街道)必須確保小學畢業班在籍學生100%升入初中 。
4、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就近入學 , 本市內不得跨鎮(區、街道)招生、不得跨校借讀 , 確有特殊情況的必須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

5、各鎮(區、街道)小學畢業生的學籍卡及名冊于7月31日前整體移交給鎮(區、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 鎮(區、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安排所屬初中根據接收的學生名冊,給所有新生發放
6、入學通知書 。各鎮(區、街道)初一學生錄取名冊由鎮(區、街道)招生工作領導組審核,以鎮(區、街道)為單位報市教育局審批,并進入全國統一的學籍管理庫 。

7、各小學、初中招生要嚴格控制每班學生數 , 要努力達到《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規定的班額要求:小學、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 。各鎮(區、街道)學校要積極推進小班化教學(班額30人左右) 。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等 。嚴禁以辦班名義收取捐助費、擇校費 。
8、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符合相關入學條件要求到我市中小學就讀的,各鎮(區、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學要提供學位給予落實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如在本市繼續升學,必須在本市相關學校報名、填報志愿、考試并錄取 。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戶口學生在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 , 按國家和江蘇省的高考有關政策執行 。
9、本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并具備相關手續 , 經所在鎮(區、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原就讀學校審核后方可到在城相關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
【拓展】
【如皋市義務教育招生要求 如皋市義務教育入學條件】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