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區公租房入住通知方式 天津西青區公租房入住通知方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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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區公租房入住通知方式一覽
通知方式:
經營單位將以電話形式通知入圍家庭辦理選房入住手續 。
復核規定:

1、登記搖號結束后,區住建委對搖號入圍家庭承租資格進行復核 。復核合格的,經營單位可進行后續配租;復核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
2、發現申請人故意隱瞞、虛報、偽造有關信息,或者采取不正當賄賂手段申請住房保障的,駁回其申請,并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5年內不受理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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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單人戶申請公租房如何認定?
答: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為單人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
(一)獨立戶籍滿3年的 。
(二)離異1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準)或喪偶的 。
(三)非獨立戶籍的未婚人員 , 須與父母共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但父母為市內六區、環城四區以外戶籍或已雙亡的,可單獨申請 。父母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內有住房的,須認定為該申請人住房 。
(四)申請人(或配偶)與未婚子女在同一地址分別落有戶籍的,應當共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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