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結婚登記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武漢結婚登記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武漢結婚登記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武漢結婚證辦理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一方當事人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武漢市的內地居民;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 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當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系 , 如父母與子女 , 祖父母與孫子女 。)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當事人雙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間、表(堂)兄妹之間、叔叔與侄女之間 。)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目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當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菣微左x謨泄セ魑:π形牧街智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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