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實施細則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實施細則全文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實施細則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實施細則全文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興沈英才計劃”精神 , 實施青年后備人才儲備工程、支持產才融才平臺建設 , 引導更多的優秀博士后向沈陽集聚 , 制定本細則 。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包括:建站資助、博士后在站資助、博士后留企生活補貼 。
一、建站資助
對在沈設立的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和遼寧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給予建站資助 。建站資助包括:設立資助和補助 。
(一)資助條件
1.經批準設立 , 符合國家規定的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條件,有能力并按照計劃開展科研工作;
2.至少有1名博士后在站(基地)從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
(二)資助標準
1.2021年8月1日后設立的工作站給予40萬元設立資助;新招收1名博士后進站給予5萬元補助 , 設立資助和補助累計最高100萬元 。
2.2021年8月1日后設立的基地給予20萬元設立資助;新招收1名博士后進站給予5萬元補助,設立資助和補助累計最高50萬元 。
3.2021年8月1日前已設立的工作站、基地新招收1名博士后進站給予5萬元補助,補助累計最高60萬元、30萬元 。

二、博士后在站資助
經批準備案進入工作站(基地)開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在辦理進站手續并完成開題報告后,給予博士后在站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 , 最長資助兩年 。
三、博士后留企生活補貼
對我市企業引進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 , 分3年給予20萬元生活補貼 。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用人單位須為在沈注冊且主要稅收在沈,具備一定科研能力、承載能力的企業;
(二)博士后申報時具有沈陽戶籍 , 在所申報的企業全職工作 。
四、工作程序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 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布通知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全市年度人才工作部署,適時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材料要求等 , 開展資助和補貼工作 。
(二)單位申報
工作站(基地)、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 , 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后進行申報 。

(三)區縣推薦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本地區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經公示無異議后 , 將資助補貼名單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對申請博士后生活補貼的企業,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實地考察 。
(四)審定公示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各地區申報材料匯總核準,資助補貼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定,由市級撥付資助補貼資金 。
五、資金使用
(一)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資助(補貼)資金為財政專項列支,其使用和管理堅持依法規范、目標明確、監督到位和??顚S玫脑瓌t 。獲得資助(補貼)單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加強資金管理,接受監督審計 。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擔,由市財政先行全額墊付,區縣應承擔的資金通過財政年終結算方式上解 。
(二)建站資助主要用于建站后與研究項目(課題)有關設備購置、試驗、鑒定驗收等費用支出,其中用于改善博士后辦公及生活條件總額費用不超過10萬元 。補助在博士后辦理出站手續后一年內統一申請 。

(三)基地經批準設立工作站的,按照工作站的資助標準補齊建站資助差額 。工作站(基地)被撤銷的,已撥付的建站資助未使用部分由依托單位退還 。
(四)“博士后在站資助”按年度撥付設站單位,獲資助的博士后對資助資金擁有自主支配權,設站單位要按照博士后意愿 , 以適當方式及時足額、依法依規、據實發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改變資金用途 。如遇“被撤銷設站(基地)資格”情況 , 博士后在站資助當年停發 。
(五)“博士后留企生活補貼”撥付周期為3年 。撥付周期內,按照4:3:3比例,分年度撥付至用人企業 。獲補貼的博士后對補貼資金擁有自主支配權,用人企業要按照博士后意愿 , 以適當方式及時足額、依法依規、據實發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改變資金用途 。原則上享受博士后留企生活補貼人員須在申報企業工作3年以上,撥付周期內離職的,終止當年補貼 。
六、管理機制
(一)沈陽博士后培養工程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管理權限建立博士后信息庫 , 組織實施資助補貼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經費保障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資助補貼人員 , 定期對建設資助資金使用情況、資助補貼人員在職在崗情況等進行核查 。各設站單位對博士后信息入庫進行錄入與更新 。獎勵政策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項,采取聯席會議方式研究解決 。
(二)對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人才未實際落地或開展工作的,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依法追繳財政支持經費,并納入誠信黑名單,通報我市有關部門和各地區人才管理部門;失信個人和單位永久取消享受沈陽市政府各類財政支持資格;涉嫌構成犯罪的 , 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七、附則
(一)本細則中“博士后在站資助”、“博士后留企生活補貼”與我市畢業生生活補貼相關待遇不可同時享受 。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實施細則 沈陽市博士后培養工程實施細則全文】(二)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渡蜿柺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沈陽市高精尖優才選拔獎勵實施細則>等6個實施細則的通知》(沈人社發〔2021〕35)同時廢止 。依據原有人才政策已開展且項目執行期未滿的 , 按原政策執行至項目期結束 。本細則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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