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綠色通道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

廊坊綠色通道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

綠色通道業務
辦理居住證綠色通道業務時 , 需向居住地轄區流動人口房屋租賃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流管站)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兩張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和以下規定的證明材料:
 ?。ㄒ唬┰謐怨悍課菥幼〉?,本日f羌前肽暌隕系暮戲ㄎ榷ㄗ∷っ骷骯悍糠⑵痹?。
 ?。ǘ┓蚱尥犢康?nbsp;, 結婚證、配偶有效身份證件和配偶登記半年以上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及購房發票原件 。

?。ㄈ┲畢登資敉犢康?nbsp;,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主有效身份證件、出生醫學證明或戶口簿原件 。
 ?。ㄋ模┚幼≡謖U閑宰》康? ,憑本人簽訂半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辦理 。
 ?。ㄎ澹┖戲ㄎ榷ň鴕檔?。
1、對于已經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的憑以下材料辦理: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及社會保障卡、住所證明和房主有效身份證件 , 與房主是租賃關系的還需提供租賃協議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原件 。

2、對于政府機關 , 事業單位招錄或工作調動的憑以下材料辦理:單位人事或組織部門開具的實際工作半年以上的證明、住所證明和房主有效身份證件 , 與房主是租賃關系的還需提供租賃協議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 。
3、對于在居住地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憑以下材料辦理:在當地注冊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納稅證明 , 住所證明和房主有效身份證件,與房主是租賃關系的還需提供租賃協議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 。

 ?。┚幼〉亓投戀模せ蚓投裂3鼉叩腦諦0肽暌隕現っ鰲⑽綽?8周歲的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對于不在學校居住的,需要提供住所證明和房主有效身份證件,與房主是租賃關系的還需要提供租賃協議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 。
第八條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時 , 辦證窗口單位應當對提交的材料和實際居住情況進行核實 。
對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 , 打印《廊坊市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由申領人簽字確認,民警簽字確認后報所(站)主管領導審核,所(站)領導審核同意的,在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寫意見,然后對《廊坊市居住證申領登記表》拍照上傳,提交區縣級流管辦審核簽發 。
對居住證申領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不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領人理由 。
第九條 居住證應當自業務成功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發放;情況特殊需要延期發放的,應當說明原因,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
第十條 流動人口領取居住證,窗口單位憑居住證領取憑證辦理 , 收回憑證后發給居住證 。
【廊坊綠色通道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代為領取的,憑居住證領取憑證、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