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教師可以去培訓機構兼職嗎 在編教師可以去培訓機構兼職嗎

在編教師可以去培訓機構兼職嗎 在編教師可以去培訓機構兼職嗎


在編教師在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兼職的行為,是違法的 。首先,違反了《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義務 , 即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禁止同時建立兩個及以上勞動關系的規定 。
法律依據:
【在編教師可以去培訓機構兼職嗎 在編教師可以去培訓機構兼職嗎】⒈《教師法》第八條規定,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 , 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 ,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 , 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 , 尊重學生人格 , 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

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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