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言語殘疾標準 言語殘疾等級標準

新鄉言語殘疾標準 言語殘疾等級標準

1、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語障礙,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過兩年者,而不能或難以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3歲以下不定殘) 。言語殘疾包括:
 ?。?)失語:是指由于大腦言語區域以及相關部位損傷所導致的獲得性言語功能喪失或受損 。
 ?。?)運動性構音障礙:是指由于神經肌肉病變導致構音器官的運動障礙,主要表現為不會說話、說話費力、發聲和發音不清等 。

?。?)器官結構異常所致的構音障礙:是指構音器官形態結構異常所致的構音障礙 。其代表為腭裂以及舌或頜面部術后造成的構音障礙 。主要表現為不能說話、鼻音過重、發音不清等 。
 ?。?)發聲障礙: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質性病變導致的失聲、發聲困難、聲音嘶啞等 。
 ?。?)兒童言語發育遲滯:指兒童在生長發育過程中其言語發育落后于實際年齡的狀態 。主要表現不會說話、說話晚、發音不清等 。

 ?。?)聽力障礙所致的語言障礙:是指由于聽覺障礙所致的言語障礙 。主要表現為不會說話或者發音不清 。
 ?。?)口吃:是指言語的流暢性障礙 。常表現為在說話的過程中拖長音、重復、語塞并伴有面部及其他行為變化等 。

2、言語殘疾的分級
 ?。?)言語殘疾一級:腦和/或發音器官的結構、功能極重度損傷,無任何言語功能或語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一級測試水平,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
 ?。?)言語殘疾二級:腦和/或發音器官的結構、功能重度損傷,具有一定的發聲及言語能力 。語音清晰度在11%~2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二級測試水平 , 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
 ?。?)言語殘疾三級:腦和/或發音器官的結構、功能中度損傷,可以進行部分言語交流 。語音清晰度在26%~4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三級測試水平,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 。
 ?。?)言語殘疾四級:腦和/或發音器官的結構、功能輕度損傷,能進行簡單會話,但用較長句表達困難 。語音清晰度在46%~65%之間 , 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四級測試水平,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
【新鄉言語殘疾標準 言語殘疾等級標準】注意:言語3周歲以下不予評殘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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