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項目制培訓補貼 廣東省項目制培訓補貼政策

廣東省項目制培訓補貼 廣東省項目制培訓補貼政策

項目制培訓補貼1.補貼對象
承訓單位
2.適用條件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的承訓單位 , 為培訓對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按計劃完成培訓,培訓對象經考核評價合格后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

3.項目范圍
 ?。?)新職業、數字技能等新興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我省戰略性產業、重點產業、支柱產業、特色產業領域急需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粵菜師傅”“南粵家政”“鄉村工匠”“農村電商”等重大工程領域職業(工種)或培訓項目;

 ?。?)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等;
培訓項目由各地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結合資金規模、產業需求等因素遵選確定,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意 。
4.補貼標準
培訓項目根據培訓考核合格人數,按每人不超過800元的標準計算補貼總額,對承訓單位予以補助,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各培訓項目情況確定;
【廣東省項目制培訓補貼 廣東省項目制培訓補貼政策】如果培訓合格人員獲得《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內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更高標準培訓補貼的,可根據獲證人數,按更高標準計算補貼總額補助承訓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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