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戶口事項辦理時限一覽表

南寧戶口事項辦理時限一覽表

辦理戶口事項時限一覽表:
【南寧戶口事項辦理時限一覽表】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取消《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南寧市戶口遷移政策的意見》(南府規〔2017〕36號)所規定的參保、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等落戶條件的限制,申辦戶口材料進一步簡化,低門檻落戶南寧市 。

市外人員在本市居住的,只需提交合法穩定住所材料,不需提交辦理居住證材料,就可在本市城鎮落戶 。此次調整后的戶口遷移政策,還首次將投靠本市親友居住也列入合法穩定住所的認定范圍 。

市外人員在本市就業的,只需提交錄用通知書、錄用文件 , 或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招用)勞動合同 , 或工商營業執照 , 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就可申請在本市城鎮落戶,不需提交參保證明材料 。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 或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或具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均可憑畢業證或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在本市城鎮落戶,不需提交學歷認定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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