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蘭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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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最新報銷比例
根據《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蘭醫保[2021]34號:
一、提高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一)參保城鄉居民在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 在統籌基金支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住院報銷比例統一上調5%,調整后具體報銷比例為:

一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 9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85%;三級乙等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5%;三級甲等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65% 。

(二)參保城鄉居民分級診療和重大疾病病種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70%上調至75% 。
二、提高住院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蘭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參保城鄉居民在參保年度內住院 ,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由4萬元調整為5萬元 。
三、提高普通門診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
參保城鄉居民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00元上調至130元,報銷比例不變 。
(根據先前政策,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為70% 。當年累計報銷未達到限額的,跨年度不結轉 。主要就診范圍為:二級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符合條件的村衛生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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