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無犯罪證明怎么開 江門市無犯罪記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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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人群、材料及地點:
廣東省戶籍公民:
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以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
原本省戶籍人員:
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居民居住護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其中任一種),向戶籍最后遷出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辦戶籍在廣東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

暫住人員:
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居住證,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 。
在校國內學生:
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向就讀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 。
辦理時限:
在正常情況下,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后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
對現場辦理、情形簡單的可當場出具;對需要調查核實情況的,辦理時限為15個工作日 。
【陽江無犯罪證明怎么開 江門市無犯罪記錄證明】注:個人在一年內申請3次以上犯罪記錄證明的,應當提交開具證明用途的相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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