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歷史遺留事實辦理收養登記最新指南

茂名歷史遺留事實辦理收養登記最新指南

2023年茂名市收養登記(歷史遺留的事實收養登記)最新辦理指南
一、受理條件
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 , 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在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矩管辦理登記入戶 。

二、材料清單
1.收養登記戶口-歷史遺留的事實收養登記
2.房屋產權證明
3.入戶申請審批表
4.收養登記證或事實收養公證書(撫養公證書)
5.公安機關出具的打拐DNA比對情況說明
6.居民戶口簿
7.居民身份證
8.收養公證書
9.結婚證
10.親子鑒定
11.準予遷入證明
三、網上辦理流程
點擊前往辦理

1.申請 。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
3.審查 。受理后 , 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符合條件的,予以通過,出具《受理回執》;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
4.領取結果 。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公安部門服務窗口或業務科室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

四、線下辦理流程
點擊前往預約
1.申請 。申請人到擬入戶轄區派出所戶籍窗口提出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派出所戶籍內勤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 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在工作時限內完成調查核實完畢并提出意見,報上級戶政部門審批 。
3.審核 。治安大隊戶政中隊民警根據資料核查情況填寫審核意見,在工作時限內完成審核 , 并呈中隊領導審批 。
4.審批 。戶政中隊分管領導填寫審批意見,在工作時限內完成終審流程 。
5.辦結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內勤接到上級戶政部門審批決定后通知申請人,完成該事項辦結流程 。
五、辦理窗口
茂南區:
高新區:
濱海新區:
電白區:
高州市:
化州市:
信宜市:
【茂名歷史遺留事實辦理收養登記最新指南】不同辦事站點的流程和材料可能存在差異,請前往廣東政務服務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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