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積分落戶所需材料必須要原件嗎 蘇州積分落戶所需材料必須要原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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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積分落戶所需材料必須要原件嗎
是的,請務必帶好所有材料的原件至積分落戶窗口辦理申請 。其中住所所有權人同意落戶聲明應當由房屋所有權人持身份證件和合法穩定住所材料至積分落戶窗口當場簽訂 。
所需材料
申請積分落戶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證件、居住證、戶籍證明、婚姻狀況材料、家庭成員關系材料、合法穩定住所材料、住所所有權人同意落戶聲明等 。

(1)身份證件: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
(2)居住證:居住地登記在市區的并在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居住證 。
(3)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加蓋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或者電腦打印加蓋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 。
(4)婚姻狀況材料:結婚證、離婚證(附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 。
(5)家庭成員關系材料:戶籍檔案資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書、收養證或者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公證書等 。
【蘇州積分落戶所需材料必須要原件嗎 蘇州積分落戶所需材料必須要原件嗎】(6)合法穩定住所材料: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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